课件009 教学资源下载
课件 试卷 教案 毕业论文 图书软件 职教研究 期刊推介 信息发布 会员账户
当前位置:课件009首页 >> 职教研究 >> 政策文件 >> 国家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公告

国家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公告

资源天下 2012/12/21 16:57:57

   一、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到中西部地区就业:
   1.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公益性岗位就业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
   2.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由政府补偿学费,代偿助学贷款:
   3.对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优先录取;
   4.对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的,给予生活补贴,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高职(高专)学生可免试入读成人本科;今后相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聘用参加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
   二、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
   5.由政府补偿学费,代偿助学贷款;
   6.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
   7.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
   8.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9.退役后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三、积极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
   10.高校毕业生在参与项目研究期间,享受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补助,户口、档案可存放在项目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聘用期满,根据需要可以续聘或到其它岗位就业,就业后工龄与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四、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
   11.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各地城市应取消落户限制(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12.为到中小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等方面的服务;
   I3.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并享受国家相关扶持政策:
   14.登记失业井自主创业的,如自筹资金不足,可申请S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规定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15.参加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16.灵活就业并符合规定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五、强化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
   17.就业困难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援助政策;
   18.机关、事业单位免收招聘报名费和体检费:
   19.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求职补贴;
   20.对离校后未就业回到原籍的高校毕业生,由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提供就业服务并组织就业见习和职业技能培训。

  

相关政策文件
1 大学生就业政策
2 开展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知识竞
3 国家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公
4 西部地区就业政策
推荐政策文件
1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
2 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
3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
4 浅析提中等职业学校思想政治课的实
5 浅谈古典诗词教学中青少年的道德情
6 江苏省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管理办
7 江苏省职业学校学生管理规范(试行
8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中等职业
9 浙江海洋学院次级心理危机干预办法
10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
11 公民社会与政治民主化——以新加坡
12 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实现职业
13 广东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直放站和
14 浅析适应新时代背景下的初中思政教
15 中锐教育集团职教联盟章程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下载与付款  上传课件  资料征集  论坛与信息发布  期刊杂志推介  免责声明  常见问题   分类说明  联系本站  会员登录
课件009教育资源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