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护器材使用管理规定
(作者未知) 2009/4/1
1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了正确使用防护器具,防止有毒有害物质对职工身体健康的危害,并及时有效的抢救中毒者,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属各单位防护器具的使用管理。
2术语
防护器具:系指空气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自吸式长管防毒面具、防毒口罩、安全带、安全帽、常用电器绝缘工具等用于作业者安全防护的器具。
3引用法规、标准
《安全生产法》
《职业病防治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4职责
4.1安全环保部负责制订本规定。
4.2安全环保部负责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4.3各使用单位执行本规定。
5防护厨使用规定
5.1防护厨内只能存放防护器具,不得存放其它物品。除空气呼吸器和防化服等专用物品外,严禁在防护厨顶部放置各种杂品,保持事故柜的卫生清洁。
5.2防护厨必须放在指定地点。要求该地点无毒无腐、不得靠近高温设备。防护厨要醒目标识,发生事故时能迅速方便地取用所需器材。
5.3气防器材平时存放在防护厨内,只允许处理事故或在事故状态下抢救人员时使用,其它情况未经安全环保部同意,不得随意挪用。
5.4演习训练须动用防护厨内的气防器材时,须事先与公司安全环保部联系,经允许后方可使用。用后由安全环保部进行检查,恢复备用状态。
5.5不准私用气防器具,因此而造成损坏、丢失、压力不足、药剂失效等情况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责任单位负责。
5.6厂安全部要定期对防护厨内的个体防护器具进行检查、维护,使器具始终保持完好备用状态。
5.7凡使用过的气防器具,本单位要及时与安全环保部联系进行维护或更换。
5.8防护厨平时要铅封,禁止使用锁头封存。
5.9防护厨必须由专人负责,并将防护厨完好纳入交接班内容中。
5.10做好事故柜内器材的登记台帐,包括器材的名称、数量、购置时间和维修情况。
6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使用规定。
6.1使用人员要求
6.1.1必须对使用人员进行培训,能够正确熟练使用。
6.1.2使用者身体健康,没有职业禁忌症(下列疾病患者禁止使用:肺病、各类传染病、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孕妇及医生认定不适宜的人员等)。
6.2日常检查
6.2.1检查全面罩的面窗是否清洁、无划痕、裂纹,环状橡胶密封垫无灰尘、断裂等影响密封性能的因素存在;检查系带、导管、连接处有无松动、断裂。
6.2.2气瓶压力检查。正常备用压力15~30Mpa;气瓶备用状态下,压力不低于15.0Mpa,使用压力达到5.0Mpa,必须停止使用;其它类型气瓶按技术说明书执行。
6.2.3系统泄漏检查。打开气瓶阀,观察压力表,待压力表指针稳定后关闭气瓶阀,1分钟内压力下降应小于0.5MPa。
6.2.4报警器报警压力检查。打开气瓶阀待压力达到气瓶压力后,关闭气瓶阀;然后缓慢打开冲泄阀,当压力降至5.0MPa时,报警器应开始报警,声音应响亮。
6.2.5面罩气密性能检查。佩戴好面罩,用手掌捂住面罩与供气阀连接处,深吸一口气,检查面罩是否有泄漏,否则应更换面罩。
6.2.6呼吸性能检查。面罩气密性能检查合格后,打开气瓶阀,将面罩佩戴好,再将供气阀与面罩连接,关闭供气阀上的冲泄阀开关,深呼吸数次,应感觉呼吸舒畅,打开和关闭冲泄阀开关2次,开关应灵活,供气阀应能正常打开。
6.2.7空气呼吸器的压力表每年应校验1次。
6.2.8空气呼吸器的气瓶首次使用3年做1次水压试验;以后每2年作1次水压试验。
6.2.9空气呼吸器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校验参照技术说明书执行,空气呼吸器的使用期限,按本类型的技术说明书执行。
6.2.10使用单位安全环保部每月对空气呼吸器至少检查1次,要做好记录,防护厨内并打好铅封。
6.3佩戴与使用
6.3.1佩戴装具。将气瓶阀向下背上气瓶,通过拉肩上的自由端调节气瓶的上下位置和松紧,直到感觉舒适为止。
6.3.2扣紧腰带。将腰带插头插入座内,然后将腰带左右两侧的伸出段同时向两侧拉紧,收紧腰带。
6.3.3佩戴面罩。先放松面罩下方的2根颈带和上方的2根头带,然后将面罩贴合在佩戴者脸上,戴好面罩,调节面罩位置,收紧下端的2根颈带,再收紧上端的2根头带,(未完,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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